根据有关规定,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洪山区水果湖化工厂(现为洪山区水果湖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)生产用地进行土壤环境质量调查,以确定该地块是否可用于后期规划建设用地。
因此我司在接受到武汉市洪山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后,经过现场踏勘、资料收集、人员访谈,收集了地块内有关当前和历史使用过程中可能污染源的资料,实施了调查取样工作。
此次调查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》详细调查阶段,对于根据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筛选的涉嫌污染的区域,土壤采样点位数每400㎡不少于1 个,其他区域每1600㎡不少于1个。地下水采样点位数每6400㎡不少于1 个。根据以上采样原则和区域布设采样点分析,该场地一共需要设置9个取样点, 其中8个取样点为土壤取样点,1个为地下水取样点。并依据 《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》(GB36600-2018)的相关规定,对该标准中的必测项目全部进行检测,考虑到调查场地原有的生产工艺,对其特征污染物进行了检测。共采集 27 个土壤样品(9 个采样点,每个采样点采集 3 个样),检测了重金属、挥发性有机物、半挥发性有机物,共45 个项目。
1、建设单位:武汉市洪山区环境保护局
联系人:杨工
联系电话:027-87881615
2、调查单位:武汉净康源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祝工
联系电话:027-83698919